(来源:大丰融媒)

  好消息

  为细化落实“苏政办30条”

  我省决定优化调整

  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

  消费品以旧换新再增10类智能产品

  具体内容如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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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细化落实“苏政办30条”的工作任务,全省在保留原有自主补贴品类的基础上,结合实际和消费者需求,决定优化调整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,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  一、政策实施时间

  自8月29日起实施,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。限额管理,用完即止。

  二、政策实施范围

  (一)政策补贴品类

  1.智能安防类:智能门锁。

  2.智能环境管理类:智能空气净化器、智能灯具(含智能台灯)。

  3.智能烹饪电器类:智能吸油烟机、智能燃气灶(含集成灶、烟灶套装)、智能微蒸烤一体机(含烤箱、微波炉、智能电饭煲)、智能料理机(含咖啡机、破壁机)。

  4.智能厨房净洗类:智能洗碗机、智能净水机(含饮水机)。

  5.智能卫浴类:智能干衣机(含洗烘套装)、智能马桶(含智能马桶盖)。

  6.智能清洁类:智能扫地机(含洗地机、吸尘器、擦窗机器人)。

  7.智能影像拍摄设备类:数码相机(含运动相机、无人机)。

  8.智能声控交互类:智能音箱(含智能屏)、智能耳机(含翻译耳机)、具身智能机器人(含人形机器人、外骨骼助力机器人、机器狗)。

  9.智能学习办公设备类:智能打印机(含3D打印机)。

  10.智慧健康类:智能按摩椅(含智能沙发、智能床、智能床垫)、智能监测仪(含呼吸机、血压仪、血糖仪)、电动轮椅。

  (二)补贴标准

 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%,每人每个细分品类可补贴1件,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。新增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,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,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。

  注:原有的家电和数码产品补贴品类和标准不变。

  三、参与方式

  (一)资格申领

  1.消费者需通过云闪付APP、建行生活APP等渠道,完成实名认证后,点击“申请资格享补贴”,根据需求领取对应品类的补贴资格券(每人每个细分品类商品限领1张)。

  2.补贴资格券自领取之日起7日内有效,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,失效后可重新申领(仍遵循每类商品限1次补贴原则)。

  (二)选品购买

  1.完成补贴资格申领后,消费者可自行选择参与专项活动的线下经营主体进行商品选购。商户名单实时更新,可在云闪付APP和建行生活APP专项活动页面查询。

  2.补贴资格券使用时间为每日9:00-22:00,超出该时段支付将无法享受补贴。

  (三)支付渠道

  支持云闪付APP支付、建行生活APP支付、现金支付、POS刷卡支付

  (四)发票开具

  商户需为消费者开具个人普通发票(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),发票应注明消费者姓名、商品名称、实际销售价格、“2026年家电及数码商品补贴X元”字样(X为实际补贴金额),发票合计金额=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+政府补贴金额。

  (五)其他要求

  1.补贴商品收货地址限定在江苏省,送货时间应在下单后6个月内,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;退货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15日,2027年1月15日后原则上不允许退货。

  2.消费者直接购买商品即可享受补贴,不强制要求提供旧商品;若有旧商品,商家应给予额外补贴,补贴金额由消费者和商家协商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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